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小刚介绍,《条例》共分五章七十五条,包括总则、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五章,其中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含了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林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等五个方面内容。
系统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他指出,首先,要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迈向美丽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等前瞻性研究。他指出,首先,要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生态环保扶贫长效机制。
加强绿色税收、绿色信贷、绿色金融等政策研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而有关环境污染的处罚立法,又存在刚性不足的问题。
据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并于2月20日正式印发。不仅如此,这份统一的法律文件,还将一改之前的司法执法尺度。对于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规排放入罪门槛的放宽,意味着司法打击尺度的从严从紧。在司法、执法统一尺度、加大违法成本的同时,还应借鉴他山之石,进一步加大立法惩罚力度,以生态文明的重塑,托举更美丽中国。
因2010年深水地平线号钻井溢油环境污染事故,英国石油公司被美国罚款达620亿美元。通常来说,两高出台会议纪要,主要用于指导各级司法机关的办案与审判工作,但司法行政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合参与,以及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的构建,让这份会议纪要效力涵盖了司法、执法诸领域。
这将有利于消除违规排放者的侥幸心理。尽管在指导各级司法机关、执法部门时,《纪要》具有一定的规范约束作用,但毕竟不是法律和法规,实际效力甚至低于作为准立法的司法解释。毫无疑问,这是一份颇具分量的法律文件。对此,《纪要》明确对于行为人明知其排放、倾倒、处置的污染物含有危险物质,仍实施环境污染行为放任其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以污染环境罪论处明显不足以罚当其罪的,可以按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量刑。
《纪要》规定,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年来,排放含有危险物质的污染物问题相对突出,虽有严重社会危害却难以入罪。如此,不法分子实际受到的惩罚,并不会轻于污染环境罪,这也将打消潜在犯罪分子钻空子的侥幸。从《纪要》出台的目的看,还有填补法律真空的作用。
退一步来说,即便可以与司法解释一视同仁,但这样的法律文件,也不能突破原有立法的框架,否则就有违法之嫌。环顾全球,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已成大势,在美国污染环境犯罪,最高可处以15年的自由刑和罚金刑。
而《纪要》规定,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适用《解释》第1条第18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将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在惩治环境污染犯罪上,一份《纪要》还难以承受其重。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污染环境罪,不再要求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但是量刑一般也不过3年以下,犯罪成本并不高。今后,有关职能部门理顺职责、畅通渠道,在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中,将更好地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生态文明关系国家和民族的生存与希望。比如,根据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最高可连续处罚30天,最高为3000万元,但对于污染大户来说,这样的重罚或许也仅是九牛一毛沧州、菏泽和济南等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持平。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向重点区域相关省和城市人民政府发送了《关于通报重点区域2018年10月-2019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以下简称《通报》)。
22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升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是廊坊、开封和保定,同比分别上升28.8%、22.2%和19.0%。洛阳、三门峡、晋中和临汾PM2.5浓度同比分别上升18.6%、12.5%、11.3%和5.5%。
《通报》根据实况监测数据,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汾渭平原11个城市2018年10月-2019年1月细颗粒物(PM2.5)的同比变化幅度分别进行了排名。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是吕梁,为58g/m3。
盐城、连云港和扬州等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持平。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安阳、石家庄和保定,分别为105g/m3、102g/m3和100g/m3。
2018年10月-2019年1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58-100g/m3,平均为80g/m3,同比持平。《通报》还指出,根据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预测分析,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年2-3月2+26城市和汾渭平原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偏少,冷空气活动较弱,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接近十年平均,但较2018年同期偏差,静稳天气发生概率较高,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南通和六安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上升11.1%和3.2%。2018年10月-2019年1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51-105微克/立方米(g/m3),平均为80g/m3,同比上升6.7%。
从改善幅度上看,2+26城市中济宁、邯郸和衡水等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3.3%、8.8%和1.2%,其中济宁和邯郸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阜阳、淮北和徐州,分别为83g/m3、80g/m3和79g/m3。
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4个城市依次是北京、长治、天津和济宁(并列第三),分别为51g/m3、64g/m3、65g/m3和65g/m3。浓度最高的是咸阳,为100g/m3。
请各地再接再厉,巩固深化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精准防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2018年10月-2019年1月,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23-83g/m3,平均为54g/m3,同比下降12.9%。
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4个城市依次是舟山、温州、台州和黄山(并列第三),分别为23g/m3、29g/m3、31g/m3和31g/m3。长三角地区气温较常年偏高、降水偏多,个别城市在部分时段内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从改善幅度上看,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中7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其中5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是吕梁、运城和渭南,同比分别下降14.7%、8.7%和8.6%。从改善幅度上看,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中36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其中35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是金华、温州和衢州,同比分别下降了26.0%、25.6%和25.0%
2018年10月-2019年1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51-105微克/立方米(g/m3),平均为80g/m3,同比上升6.7%。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向重点区域相关省和城市人民政府发送了《关于通报重点区域2018年10月-2019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以下简称《通报》)。
从改善幅度上看,2+26城市中济宁、邯郸和衡水等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3.3%、8.8%和1.2%,其中济宁和邯郸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安阳、石家庄和保定,分别为105g/m3、102g/m3和100g/m3。
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4个城市依次是舟山、温州、台州和黄山(并列第三),分别为23g/m3、29g/m3、31g/m3和31g/m3。洛阳、三门峡、晋中和临汾PM2.5浓度同比分别上升18.6%、12.5%、11.3%和5.5%。